一、1993年—2002年連續十年,被評為“中央國家機關精神文明單位標兵”;
二、1993年—2001年連續九年,被評為首都精神文明單位標兵;
三、1996年,黨委書記石曉光同志獲得首都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頒發的“首都精神文明建設獎章”;
四、1999年榮獲首都文明單位標兵“五連冠”獎杯,并被推薦為“首都文明單位示范點”;
五、1999年和2002年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評選為“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”。
六、2003 年,榮獲 " 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 " 稱號,是中央企業中唯一獲此殊榮的單位。
七、2005年,榮獲“中央國家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單位”稱號和“首都文明單位”稱號;
八、2012年榮獲西城區人民政府頒發的“發展區域經濟突出貢獻獎”;
九、2013年榮獲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頒發的“中央企業職工技能競賽先進單位”。